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号:2024-07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现场会议:40
(2)网上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永达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沈培良董事长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召开和召开会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99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80股、295股和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30股%。其中,现场投票共有1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万股。;共有89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96名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总股份为52,495,17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21.87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52.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00%;共有89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为295、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3)出席或参加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董事、监事候选人、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1.01选举沈培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020、071股,沈培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0、071股。
1.02选举沈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沈望先生同意180、016、248股,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248股。
1.03选举韩文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017、454股,韩文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7、454股。
1.04选举葛艳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016、773股,葛艳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16、73股。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具体表决如下:
2.01选举旷跃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股、026股、854股,旷跃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是:同意52,226,854股。
2.02选举欧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欧秋先生同意180,027,146股,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7、146股。
2.03选举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股,026股,549股,黄守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549股。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张亚军先生和刘权先生是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如下:
3.01选举张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投票结果:同意180,026,048股,张亚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048股。
3.02选举刘权先生为公司第二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180股,026股,648股,刘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2、226、648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林、李赞
3、结论意见: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召开程序、召集人和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号:2024-075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
公告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
鉴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达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相关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长,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成员如下:
1、董事长:沈培良先生
2、非独立董事:沈培良先生、沈望先生、韩文志先生、葛艳明先生
3、独立董事: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黄守道先生
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独立董事总数不得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2024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述人员简历。(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4-065)。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有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沈培良先生(主任委员)、欧秋先生,旷跃宗先生
2、审计委员会:欧秋生先生(主席)、黄守道先生,沈望先生
3、提名委员会:旷跃宗先生(主席)、欧秋先生,沈望先生
4、工资与考核委员会:黄守道先生(主席)、旷跃宗先生,韩文志先生
二是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张亚军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张亚军、刘权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潘浩先生
公司第二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2024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上述人员简历。(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4-066)和《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号:2024-069)。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1)总经理:沈培良先生
(二)副总经理:韩文志先生、陈少华先生、雷志勇先生、刘果果先生、唐曙光先生
(三)董事会秘书:冯侃先生
(四)财务负责人:陈喜云女士
(五)证券事务代表:秦勤女士
上述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人员具备适合其行使职权的条件,其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上简历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后,傅能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职务。洪波先生和刘异乡女士不再是公司独有的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斯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沈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能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斯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张强强持有公司股份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洪波先生、刘异乡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无其他未履行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
傅能武先生任期届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衷心感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的贡献。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1号办公楼3楼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3、传真号码:0731-58617999
4、电子邮箱:service@xtydjx.com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沈培良先生
2024年11月5日,沈培良先生简历公司披露(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4-065)。
(2)韩文志先生
2024年11月5日,韩文志先生简历公司披露(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4-065)。
(3)陈少华先生
陈少华,中国国籍,1986年11月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担任娄底中兴液压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9年7月至2018年2月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担任湖南普卡科技制造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9年2月起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少华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参与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陈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违反信托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雷志勇先生
雷志勇,中国国籍,1986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毕业于湖南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2020年获北京理工大学企业管理学士学位。2007年11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三一重工有限公司质量副部长;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担任深圳宜丰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质量部长;自2019年10月起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雷志勇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参与了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国泰君安君享永达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间接持股。雷志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刘果果先生
刘,中国国籍,1990年5月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英国基尔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销售人员;2018年2月至今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果果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参与了公司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国泰君安君享永达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间接持股。公司董事长沈培良先生的女婿刘果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受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违反信托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唐曙光先生
唐曙光,中国国籍,1989年7月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华大学,具有学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5年7月担任湖南大工重机有限公司焊接工程师;自2015年8月起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曙光先生没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他参与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国泰君安永达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陈少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违反信托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冯侃先生
冯侃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8月至2013年2月担任长沙雷锋重型锻造有限公司财务;2013年3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湖南创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15年11月至2017年2月担任湖南创意工业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自2020年9月起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
冯侃先生没有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没有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陈喜云女士
陈喜云女士出生于196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大专学历。1989年1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湘潭工矿电机车成套配件厂会计、财务总监、财务部长;1999年1月至2007年4月担任湘潭先锋企业集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本控制中心主任;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湘潭乐兴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湘潭新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自2014年1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喜云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受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秦勤女士,中国国籍,1996年2月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20年9月起,担任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证券部法律专员。
秦勤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不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受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其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号:2024-0744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周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口头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经全体监事共同推荐,由监事张亚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经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张亚军先生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1239证券简称:永达股份公告号:2024-073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周三)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0日口头交付给所有董事。这次会议是一次紧急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会议免除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会议由董事沈培良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沈培良先生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沈培良先生、欧秋先生、旷跃宗先生三名董事,其中沈培良先生为主席。
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欧秋先生、黄守道先生、沈望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欧秋先生为主席。
3、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旷跃宗先生、欧秋生先生、沈望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旷跃宗先生为主席。
4、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由黄守道先生、旷跃宗先生、韩文志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黄守道先生为主席。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任命沈培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提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韩文志先生、陈少华先生、雷志勇先生、刘果果先生、唐曙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任命冯侃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同意续聘陈喜云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湘潭永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秦勤同意任命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为三年。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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