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证券简称:新铂股份公告号:2024-14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安徽新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铂光伏”)。
●新增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徽新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子公司新铂光伏提供87679.50万元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所有子公司提供244、904.19万元的担保余额。
担保发生前,公司为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85679.50万元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所有子公司提供242、904.19万元的担保余额。
●对外无逾期担保。
●本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概述
1、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发展情况,公司计划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1.50亿元的担保。详见《证券时报》公司出版的具体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28)。
2、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计划增加不超过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金额。新担保金额增加后,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增加至41.50亿元(该金额不包括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金额,为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池业务提供互担保和反担保对象,提供4.00亿元担保额度)。详见《证券时报》公司出版的具体内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4-072)。
二、保证进度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新铂光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开立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其中存款2万元。公司为新铂光伏提供最高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为2万元,实际担保2万元。最近签署了最高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2、财务数据的最近一年和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铂光伏总资产18007.88万元,总负债107.02万元,净资产73071.8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74.57.80万元,总利润11.152.94万元,净利润10。466.52万元(2023年数据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新铂光伏总资产为264、079.95万元,总负债为183、448.74万元,净资产为80、631.21万元,2024年1-3季度营业收入为317、118.74万元,总利润为7、122.35万元,净利润为7、559.35万元。
3、信铂光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最高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4、担保范围:除本合同所述的主要债权外,还有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述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等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费用,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照主合同补足的保证金。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每项债权分别计算,自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担保人新白金光伏是公司的子公司。公司为新白金光伏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确保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属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的有效控制下,风险不会给公司带来更大的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新铂光伏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0500万元,占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审计的净资产的39.49%;公司实际担保子公司新铂光伏余额为87679.50万元,占上市公司股东最新审计净资产的28.73%。
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244,904.19万元(备注:1)、近日,新铂光伏部分融资业务到期,公司对新铂光伏提供担保余额减少3.4万元;安徽新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铂科技”)部分融资业务到期,公司对新铂科技提供担保余额减少2.64万元。2、近日,公司对安徽新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65.00万元,对新铂光伏新增担保4.64万元。上述担保的最高担保合同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占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80.2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所有子公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金额为170095.8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外部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外部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上述担保金额不包括公司为开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集团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最高保证合同》;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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