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7股票简称:中电港公示序号:2024-063
公司股东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4-053),股东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方案自预披露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以后的3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53,08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70%。
企业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到目前为止,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952,997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减持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减持股份由来: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3、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二、别的表明
1、这次高管增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不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交易规则所规定的不可减持股份的情况。
2、此次减持股份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到目前为止,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股份减持期内,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严格执行了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作出的有关股份减持服务承诺,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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