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3817股票简称:海峡环保公示序号:2024-060
可转债编码:113532可转债通称:海环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18﹞2095号)审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19年4月2日发行460万多张可转债(下称“可转换债券”),发行价为每一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460,000,000.00元,扣减并未付款承销费rmb5,000,000.00元(价税合计)及保荐费rmb900,000.00元(价税合计)后,公司实际接到募资金额为454,1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于2019年4月9日汇到企业在招行福州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资专户内。
此次公布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企业已支付的证券承销及承销费6,792,452.83元(未税),再扣减侓师、会计、企业信用评级、信息公开及发售手续费等别的发行费rmb1,193,399.04元(未税)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452,014,148.13元。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提交了XYZH/2019FZA10236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管理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募资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资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同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分行、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支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自贸区福州市规划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截止到此次销户前,企业可转债募资专户(下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时,公司在中国基本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分行、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分行、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支行、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自贸区福州市规划区支行开立的可转债募资专用型余额为零,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将停止使用。为了便于企业账号管理,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以上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流程,其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停止。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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