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8股票简称:合兴包装公示序号:2024-085号
债卷编码:128071债卷通称:合兴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印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5月23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下称“第四期复购方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购买的公司股权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方案。本次回购股权价钱总额不超过4.06元/股,复购资产额度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2,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6元/股(含)调整至3.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复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第四期复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1,281,81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0.92%,在其中最大卖价为2.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7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26,766,044.48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价格与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复购期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严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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