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股票简称:春晖智控公示序号:2024-077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春辉智能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行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A股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下称“本次回购”),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余元且总额不超过1,500万余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1.62元/股(含本数)。实际复购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本次回购股权执行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0日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56)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58)。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5,7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41%,最大卖价为13.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6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859.48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复购执行情况根据公司设定的复购策略和复购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并且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春辉智能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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