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港迪技术性”、“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并且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早已深圳交易所发售审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批准〔2024〕1211号文予以注册。
本次发行选用在网上向拥有深圳市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购存托市值的社会发展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的形式进行。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上市,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博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证券”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数量达到1,392.00亿港元,发行价为37.94元/股。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1,392.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0%。本次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
依据《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0月28日(T+1日)早上在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核心311室主持港迪技术性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摇号申请典礼。摇号申请典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开展,摇号申请过程与后来在深圳市罗湖公证机关意味着的监督下开展并公正。现就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结尾个数
凡参加此次网上定价发行认购港迪技术性A股个股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其他号同样的,则是中签号码。中签号码一共有27,840个,每一个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港迪技术性A股个股。
在网上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本公告执行交款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4年10月29日(T+2日)日终其资金帐户有足额的新股申购资产,不足部分视作放弃认购,从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
在网上新股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在出现在网上投资人交款认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人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终止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频次分类汇总。
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网上投资人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外国投资者:武汉市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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