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股票简称:智洋自主创新公示序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股权激励计划股权;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621,000股。我们公司确定,上市流通总数(空)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621,000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0月15日。
●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总数:71.80亿港元,占所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4677%。在其中首次授予一部分56.8亿港元,预埋授于一部分15亿港元。
在其中,621,000股来自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占所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0.4045%。
除此之外,97,000股来自企业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企业A股普通股票,由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过户登记。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智洋自主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企业已经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所属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所属期股份登记工作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公开状况
(一)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核查意见。
(三)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企业内部对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所有人对此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一部分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事会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示序号:2021-034)。
(四)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1-037)。
(五)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埋授于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满足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于3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确立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预埋授于日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其《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确立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一个所属期归属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企业分别在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2月15日公布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66),第一个所属期归属的个股已分别在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大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确立同意的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
(十)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打算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股由来由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调整至公司回购的企业A股普通股票及/或者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的A股普通股票。
(十一)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有关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职工监事对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所属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所属期归属名册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的相关情况
(一)此次所属的股权总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所属期能所属状况: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所属期能所属状况:
(二)此次所属个股由来状况
此次所属个股来源为:621,000股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97,000股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企业A股普通股票。
(三)所属总数
此次所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92人(去除首次授予与预埋授予2名反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一部分87人,预埋授于一部分7人。
三、此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分配/限购安排及股本变动状况
(一)此次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15日。
(二)此次所属个股的上市流通总数:621,000股(扣减所属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的97,000股企业A股普通股票)
(三)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此次所属个股的限购和转让限定:
有关限购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及其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详情如下:
1、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它在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其所持可由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辞职后六个月内,不能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股票6个月售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又买进,从而所得收益还本公司提供的,本董事会将撤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管增持企业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期限内,假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及其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它激励对象拥有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出现了改变,则其一部分激励对象出让其持有的企业股票必须在转让时合乎重新编辑的有关规定。
(四)此次股本变动状况
企业:股
此次所属的个股来源为621,000股公司为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企业A股普通股票,97,000股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企业A股普通股票,故企业的总股本数量由153,512,547元调整为154,133,547元。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次所属前后左右拥有和控制的公司股权数不会改变,此次所属未导致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四、验资报告及股份登记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5日出具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大会师报字[2024]第ZE10581号),检审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所属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所属期合乎所属要求的激励对象注资状况。经检审,截止到2024年8月23日止,企业已接收92名激励对象以流动资产交纳的限制性股票申购款总计rmb5,693,740.00元。因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由来中,有97,000股系从二级市场购买的企业A股优先股,其他621,000股为公司发展定向发行的个股,故企业降低库存股97,000股,注册资本增加621,000元。企业变更前公司注册资金rmb153,512,547元,总股本金额为153,512,547元。企业发生变更公司注册资金rmb154,133,547元,总股本金额为154,133,547元。
近日,公司收到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三个所属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个所属期股权登记已经完成。
五、此次所属后新增加股权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汇报,企业2024年1-6月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40,784.1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651元;此次所属后,以所属后总市值154,133,547.00股为基准测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不变的前提下,企业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对应摊低。
此次所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718,000股,占所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77%。在其中,新增加股权为621,000股,占所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045%,对企业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不组成深远影响。
特此公告。
智洋自主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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