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9月22日电(编写邹多见)港口是对外开放门户网。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等九单位近日协同发布《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确立要进一步港口企业战略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推动智慧口岸基本建设,服务项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智慧口岸要依托进出口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据基座,应用优秀设施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建设以港口设备设备智能化、运作管理数字化、协同共治精准性、一站式服务泛在化、经贸合作制度化为主要表现的的国际一流智能化港口。
依据建议,智慧口岸建设了三个“时间范围”:
到2025年,一般港口设施信息化智能化薄弱点基本上补足,港口行驶情况大大提高;关键港口设施监管经营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核心区港口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到2030年,初步建立港口各参与方智能互联、协调联动、稳定运行的良好生态,一部分港口智能化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2035年,基本建成智能化港口,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趋势。
紧紧围绕港口设备设备智能化基本建设、港口运行维护信息化建设及其智慧口岸数据基座规划等六个方面,建议主要从港口生产运作和检查设备设备智能化、港口绩效考评数智化转型、提高企业做事便利度、搭建多样化物流配送服务互联网、推动国际性数据共享协作、更新改造“单一窗口”服务平台等环节对智慧口岸基本建设作出部署。
主要内容包含:激励港口运营主体进行陈旧设施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港口码头建设自动化技术无人码头;提升港航、场地、检查单位等相互之间信息内容中国联通;加强“单一窗口”专业版与地方文化应用集成;推进“过关+货运物流”“商贸+金融业”基本建设;推动“智慧口岸+”特点生产加工、市场、物流仓储、边民互市、边境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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