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股票简称:富佳股份公告序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宁波市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富佳股权”)于近日审查企业股份公司章程,发觉股东黄小平老先生(非董监高)所持有的富佳股权的个股发生变动。董事会获知这件事后立即启动审查程序流程,积极与黄小平老先生自己核查、掌握,并且于近日收到黄小平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富佳股份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有关事宜公布如下所示:
一、此次违规减持前股东持股状况
黄小平老先生违规减持前拥有富佳股权的个股219,130股,总股本的0.0390%,其股权所有来自员工持股平台重庆市复晖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重庆市复晖”)进行清算注销后,将其名下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权根据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备案至黄小平老先生户下。重庆市复晖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有来自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市富巨达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富巨达”)进行清算注销后,将其名下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权根据非交易过户的形式备案至重庆市复晖户下。
黄小平老先生作为重庆复晖的合伙人,必须遵守重庆市复晖在富巨达解散清算的情况下进行承诺:富巨达解散清算后,还将继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有关控股股东信息公开、高管增持信用额度、高管增持限定等相关规定;还将继续分类汇总分辨大股东资格,不断同用控股股东根据集中竞价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数量1%、根据大宗交易规则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数量2%的高管增持信用额度,并履行控股股东根据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责任;富巨达非交易过户结束后,各合作伙伴如有减持计划,需按照《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01)的高管增持信用额度分配原则明确高管增持信用额度及占比。
二、此次违规减持状况
黄小平老先生由于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是很深入,未深刻理解富巨达散伙时候的有关高管增持服务承诺,未引起足够重视,且与此同时自身需求资金分配,于2024年7月29日至7月31日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交易去操作富佳股份股票。在这段时间,总计售出130,100股,成交额为1,936,688元,平均价14.89元/股;总计买进100股,成交额为1,459元,平均价14.59元/股。主要清单如下所示:
黄小平老先生本次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未提早15个交易日告之企业事先公布减持计划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和上述承诺。
经公司自纠自查,黄小平老先生此次减持股份不处在潜伏期,也并未组成短线炒股,不存在运用内幕消息买卖赢利的情况。
三、此次违规减持的道歉和处理
黄小平先生向公司说明其此次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恶意违反规定。现阶段黄小平老先生已意识到事情严重性,对此次高管增持给企业和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向广大投资者值此诚挚的歉意。还表示不久的将来高管增持时,将会提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流,强化对本人股票账户的监管,谨慎操作,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四、别的表明
董事会获知此事情后十分重视,立即核实了相关操作状况。企业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机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和相关职工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并督促相关负责人严格执行交易公司股权的举动,谨慎实际操作,避免此类状况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宁波市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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