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股票简称:京基智农公示序号:2024-04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京基智农时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20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计划应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余元且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5.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6月21日公布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1)。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期内,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企业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7,072,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比例是1.33%。回购股份的最高级卖价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97,175,191.33元。本次回购合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别的表明
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长、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详情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会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且在复购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京基智农时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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