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7月17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1、依据《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相关基金的分红标准前提下,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利润分配,实际分配原则以通知为准,若《基金合同》起效不满意3月并不开展利润分配;
2、此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认购发放收益0.378元。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1、此次利润分配计划方案早已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查。
2、此次收益款将在2024年7月19日自股票基金存管账户划到。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3.1利益备案日之后(含利益备案日)认购的基金认购不享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而利益备案日当日申请办理赎出的基金认购具有此次年底分红利益。
3.2因此次年底分红造成净值转变,始终不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
3.3此次年底分红确定的形式将依照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标准。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请尽快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没有利益备案日)到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3.4如投资人在好几家销售机构买了本基金,其在位一家销售机构所作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动,只是针对该销售机构特定交易账号下托管基金认购。
3.5基金收益分配时所产生的银行转帐或其它手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人的红股低于10元后,股票基金登记机构可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红股全自动变为基金认购。红利再投资计算方法,按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实行。
3.6投资人欲了解此次分红具体情况,可去本基金各销售机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我们公司客服中心查看。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方法有限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线客服咨询:400-8888-388(免远途通话费用)
3.7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以及基金净值多少并不是预兆其未来业绩体现,基金托管人管理工作的其他基金的盈利也不构成对该基金业绩主要表现的保障。投资者投资于股票基金前要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协议合同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知道所基金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购和本人风险承受度相符的商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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