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股票简称:鸿远电子公示序号:临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产业合作股票基金简述
为了能充分运用多方优点,优化投资结构,北京市元六鸿远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鸿远电子”)于2021年4月12日与北京国鼎实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鼎实创”)、北京实创环境保护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实创环境保护”)签订了《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认缴的注资金额达rmb10,450万余元,公司为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注资rmb4,350万余元参加开设北京市翠湖基础创新一号股权投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股票基金”)。
为扩大管理规模,股票基金新增加有限合伙,公司在2022年7月27日与国鼎实创、实创环境保护、天津市华盛和兴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市华盛”)、海南省中薇交盈私募基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海南省中薇”)共同签署了一个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股票基金新增加有限合伙,与此同时出资额由rmb10,450万余元增加到了rmb18,450万余元。主要内容请详细企业2021年4月13日、2022年7月28日、2022年9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关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1-015)、《关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临2022-059、临2022-067)。
二、股权投资基金工作进展
由于海南省中薇将所持有的16.26%基金认购(相匹配出资额rmb3,000万余元)所有出售给基金中另一有限合伙天津市华盛,公司在2024年6月28日,与国鼎实创、实创环境保护、天津市华盛共同签署了一个新的《北京翠湖原始创新一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股东协议”),股票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不会改变。此次变动前后左右,股票基金全体合伙人及注资如下:
变动前:
变更后:
注:以上合作伙伴都已认缴所有注资。
三、股东协议具体内容
(一)合作伙伴及注资状况
基金合伙人共4人,在其中普通合伙1人,有限合伙3人,参照本公告“二、股权投资基金工作进展”相关知识。
(二)缴纳时限
实创环境保护、鸿远电子、国鼎实创、天津市华盛都已认缴所有注资。
除以上修改的内容外,《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未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新签订的《合伙协议》,股票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不会改变,股票基金的经营营销团队不会改变,不容易对基金的运营造成实质的危害;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防范
股票基金关键投资方法为股权投资基金,有着项目投资时间长、流通性劣等特性,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方向运营管理状况等多重因素危害,可能出现长期投资不如预期的风险。
企业将持续关注股票基金后续工作进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元六鸿远电子器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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