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7股票简称:中控技术公示序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6月2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现场会议由董事长CUISHAN老先生组织。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了本次交流会;公司部分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提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金额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企业经营范围暨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对此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记票;
3、提案1为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提案,关系公司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杭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叶远迪、吴唯炜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中控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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