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股票简称:诺普信 公示序号:2024-048
我们公司及董事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21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主要内容详尽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四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且对激励对象名册进行审查,觉得有关激励对象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3、公司在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无意见反馈纪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新闻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且以3.18元/股价钱向激励对象授于6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已经完成以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工作中,授于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2年6月8日执行完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00元(价税合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3.18元/股调整至2.98元/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98元/股调整至2.83元/股。
(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董、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2、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且对激励对象名册进行审查,觉得有关激励对象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3、公司在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6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无意见反馈纪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新闻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并且以2.77元/股价钱向9名激励对象授于55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已经完成以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工作中,授于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77元/股调整至2.62元/股。
二、调节原因和调整方法
(一)授于调价缘故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企业全新总市值1,012,500,92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价税合计),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以后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节结论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调价如下所示: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分红派息
P=P0-V=2.83元/股-0.15元/股=2.68元/股
在其中:P为变更后的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P0为每一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经分红派息调整,P仍需超过1。
企业按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通过本次调整后,企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至每一股2.68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P=P0-V=2.62元/股-0.15元/股=2.47元/股
企业按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通过本次调整后,企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至每一股2.47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实际危害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调节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此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钱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监事会认为: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企业2022年第一期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节,有益于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况。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企业对2022年第一期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节。
五、法律服务合同
本所律师觉得,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具日,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取得了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登记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手续。
六、备查簿文档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决定;
2、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定;
3、国浩律师(深圳市)公司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2022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15股票简称:诺普信 公示序号:2024-049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于股份回购价钱的通知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21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约束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钱的议案》,现就主要内容详尽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且对激励对象名册进行审查,觉得有关激励对象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3、公司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无意见反馈纪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新闻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企业已经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1,773.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登记工作,授于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企业全新总市值1,012,500,927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价税合计),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以后年度,不派股,不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调价如下所示: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P=P0-V=4.03元/股-0.15元/股=3.88元/股
企业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求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通过本次调整后,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调整至每一股3.88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此次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调节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且此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钱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
审核确认,监事会认为: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节,有益于上市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况。因而,职工监事允许企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回购价格进行调节。
证券代码:002215股票简称:诺普信公示序号:2024-050
有关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及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开启标准未造就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且对公示里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责任。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21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深圳大华国际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企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26,547.17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236,009,425.93元降低0.16%。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及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120人与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12名激励对象不符开启要求的共3,602,117股员工持股计划。
此外,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个人原因于2024年5月7此前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其持有的42,500股员工持股计划均由企业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涉及131人(因为有5位激励对象在首次部分预埋一部分均为授于目标,合计数中不再重复测算),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总数总共3,644,617股。
详情如下:
一、已履行决策制定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下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2、2020年5月13日,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且对激励对象名册进行审查,觉得有关激励对象做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3、公司在2020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无意见反馈纪录。2020年5月26日公司新闻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大会(临时性)、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由于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5名拟激励对象不会再达到变成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激励对象总数由170人调到155人;企业2020年5月执行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授予价格由3.17元/股调到3.02元/股。
企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是2020年6月19日,并且以3.02元/股价钱向激励对象授于1,193.7471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已经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工作中,授于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6、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审议并获得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廖科超、张果老照等5人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皇朝宗,拟聘用为职工代表监事,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32亿港元。
8、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9、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0、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临时性)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企业2021年6月执行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00元(价税合计),首次授予一部分回购价格由3.02元/股调到2.9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1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性)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原激励对象何绍昆、孙俊等10人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45亿港元。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1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13、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性)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企业2022年6月执行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00元(价税合计),首次授予一部分回购价格由2.92元/股调到2.7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14、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允许企业对该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潘成国、吴建军等4人已授于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亿港元开展回购注销。
15、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性)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1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企业2023年6月执行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首次授予一部分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到2.57元/股。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埋一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17、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对应由2.57元/股调整至2.42元/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
1、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临时性)、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2、2020年6月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上提案都已一致通过。
3、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明确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4月22日,授予价格为2.81元/股。
4、2021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由于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拟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舍弃参加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6人调整至15人;企业2021年6月执行企业2020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00元(价税合计),预埋一部分授予价格由2.81元/股调整至2.71元/股。该议案亦在2021年6月1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1年9月6日,企业实现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于登记工作,授于激励对象15名,授于股权总数2,900,000股,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性)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企业2022年6月执行进行2021年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00元(价税合计),预埋一部分授予价格由2.71元/股调整至2.51元/股;企业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埋一部分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情况已造就,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股东数为15人,解除限售的股权为87亿港元。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企业2023年6月执行股东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预埋一部分回购价格由2.51元/股调到2.36元/股。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埋一部分原激励对象商进、张镇锋等9人(含预埋一部分3人)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275,500股。企业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预埋一部分第二个开启期解锁情况已造就,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股东数为12人,解除限售的股权为85.8亿港元。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独立意见,职工监事发布了核查意见,侓师就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对应由2.36元/股调整至2.21元/股。
二、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缘故、根据、数量和价钱、自有资金
(一)回购注销缘故
1、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及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开启标准未造就
结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埋一部分限售期、解除限售要求等如下所示: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2)预埋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限售期相匹配限购比例是授于股票总数的25%,预埋一部分第三个限售期相匹配限购比例是授于股票总数的40%。
(3)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绩效考评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评本年度为2020-2023年四个会计期间,每一个会计期间考评一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各年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依据深圳大华国际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企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26,547.17元,较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236,009,425.93元降低0.16%。因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及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相匹配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相匹配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激励对象辞职
激励对象郭秋香、吴洲等4人个人原因于2024年5月7此前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其持有的42,500股员工持股计划均由企业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总数、占比、价钱、自有资金
1、复购数量和占比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个股总量为3,644,617股,总股本的0.36%。
2、回购价格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调整前,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57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总和;调整,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至每一股2.42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部分回购价格为每一股2.21元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3、复购自有资金
之上复购自有资金均是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后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和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企业在2024年6月14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其中:
1、企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一部分(第四个开启期)及预埋一部分(第三个开启期)开启标准未造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总数累计3,644,617股。
2、企业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总数累计3,175,000股。
3、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不再合乎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总数累计490,000股。
综上所述此次回购注销总数合计为7,309,617股,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1,012,500,927股调整至1,005,191,310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四、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
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竭尽全力为股东创造财富。
五、职工监事、法律服务合同总结性建议
(一)职工监事建议
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个人行为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法律服务合同的结论性想法
本所律师觉得,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日,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取得了目前必需许可的和授权,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合乎《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登记此次回购注销及调整手续。
证券代码:002215股票简称:诺普信公示序号:2024-051
有关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6月21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依据深圳大华国际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企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305,334,483.81元降低22.83%。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匹配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开启要求的1,80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匹配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开启要求的1,375,000股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总数累计3,175,000股。在其中,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权数量达到1,800,000股,回购价格为2.68元/股再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利率;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权数量达到1,375,000股,回购价格为2.47元/股再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且以3.18元/股价钱向激励对象授于6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已经完成以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工作中,授于股权的上市日期是2022年5月24日。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98元/股调整至2.83元/股。
8、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83元/股调整至2.68元/股。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董、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三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并且以2.77元/股价钱向9名激励对象授于55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企业已经完成以上限制性股票的授于工作中,授于股权的上市日期是2022年12月23日。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77元/股调整至2.62元/股。
7、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2年第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2.62元/股调整至2.47元/股。
二、此次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缘故、根据、数量和价钱、自有资金
(一)2022年第一期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缘故
1、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
结合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企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要求等如下所示: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日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期是2022年5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相匹配限购比例是授于股票总数的30%。
(2)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绩效考评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评本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期间,每一个会计期间考评一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各年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依据深圳大华国际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企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305,334,483.81元降低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相匹配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相匹配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二)2022年第二期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缘故
结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企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期、解除限售要求等如下所示:
本激励计划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期是2022年12月23日,第一个限售期相匹配限购比例是授于股票总数的25%。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评本年度为2023-2026年四个会计期间,每一个会计期间考评一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各年绩效考评总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依据深圳大华国际性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国际审字第2400283号),企业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626,547.17元,较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305,334,483.81元降低22.83%,因此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开启期解锁标准未造就,相匹配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结合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相匹配一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的总数、占比、价钱、自有资金
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相匹配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开启要求的1,80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相匹配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不符开启要求的1,375,000股员工持股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权总数累计3,175,000股,总股本的0.31%,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68元/股再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利率。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47元/股再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利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个人行为合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以及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215股票简称:诺普信 公示序号:2024-052
有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不再合乎激励条件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诺普信作物科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6月21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军队、易适清等8人自2024年5月31日前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用为公司发展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合乎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其持有的49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把全部由企业回购注销。详情如下: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企业已经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1,773.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登记工作,授于股权的上市日期是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大会(临时性)、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性),决议并获得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及法律事务所就得事宜发布了建议。企业已经在2024年6月7日执行完成公司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50元(价税合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于股份的回购价格也随之由4.03元/股调整至3.88元/股。
二、复购缘故、数量和价钱
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军队、易适清等8人自2024年5月31日前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用为公司发展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上11位工作人员不再合乎激励对象的前提条件,其持有的49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把全部由企业回购注销。
(一)复购总数表明
公司实际授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军队、易适清等8人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4亿港元;授于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3人总共1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注销不再合乎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总共49亿港元。
(二)回购价格表明
调整前,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再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利率总和。调整,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至每一股3.88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利率。
此次回购注销不受影响企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执行。此次回购注销490,000股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企业将按法定程序申请办理公司减资办理手续。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及复购后公司股权结构转变表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二)复购前后左右,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五、职工监事建议
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军队、易适清等8人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用为公司发展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已经不符激励对象标准,职工监事允许由企业将这些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开启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49亿港元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个人行为合理合法、合规管理。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服务合同
七、备查簿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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