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67股票简称:博拓生物公示序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5月1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A幢110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由董事长陈音龙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6人,三位独董以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执行董事刘浩杰先生因国家公务分配缺阵,其他执行董事均当场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三位公司监事均当场参加;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费其俊老先生当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3、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的议案
4、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独董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8、提案名字:有关确定2023年度执行董事薪资及制订2024年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提案1-9为普通决议提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2、提案6、7、8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浙江省天册法律事务所
侓师:傅羽韬、熊琦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博拓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市博拓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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