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2)本次分红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12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格林泓皓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23年12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23年12月27日前(不含2023年12月27日)到销售网点办妥变更手续。
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0-50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公司网站:www.china-green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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