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股票简称:粤水电公示序号:临2023-180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为重视中小股东权益,提升中小股东对企业股东会议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性,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五)需要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中小股东是指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长:2023年12月25日14:30;
2.召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工程城市广场A-1商业中心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2505会议厅;
3.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因为谢彦辉先生已辞掉企业董事长职务,企业未设副董,由过半数执行董事一同举荐执行董事谢彦辉先生上台演讲;
6.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2,648,446,107股,占公司总总股本的70.5426%。在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2,640,146,707股,占公司总总股本的70.3215%,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866%;根据网上投票股东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权数8,299,4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的0.2211%,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3134%。
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一部分监事及董事长助理出席了会议,在其中独董通过公司视频会议设备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一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北京康达(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法律服务合同。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结果如下:
(一)有关停止东南方粤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华中粤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1.总体决议状况:允许2,647,893,807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1%;抵制545,9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6%;放弃6,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2.表决结果:根据。
(二)关于企业转让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一部分分公司股份并向其增资扩股的议案;
1.总体决议状况:允许2,647,905,507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抵制54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
(三)关于企业部分股权及资产内部结构无偿划转的议案;
1.总体决议状况:允许2,647,876,807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抵制569,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
(四)有关投建广东湛江徐闻华德力新能源技术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1.总体决议状况:允许2,647,918,507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抵制527,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9%;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
(五)有关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组织的议案。
1.总体决议状况:允许2,647,924,107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3%;抵制521,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放弃8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决议状况:允许17,878,6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7.1631%;抵制52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8325%;放弃8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43%。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康达(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二)侓师名字:王学琛、吴伊璇。
(三)结果建议:本所律师觉得,此次会议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达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规章等有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一)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二)北京康达(广州市)法律事务所有关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服务合同。
广东省水电二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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