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股票简称:五洲特纸公示序号:2023-100
债卷编码:111002债卷通称:特纸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肖洋老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在其中执行董事赵子龙福老先生、林彩玲女性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上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提升2023年度对外开放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会议议案1、提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得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之上表决通过。所有提案均一致通过。
2、此次会议议案1、提案2对此中小股东决议状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
侓师:卢沙莉、朱浩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贵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所根据的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有关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五洲特殊纸制品厂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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