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0股票简称:拉芳家化公示序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河源市源城区万吉工业园区龙江路13号拉芳商务大厦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注: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数量已扣减公司回购股份专户里的93,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吴桂谦老先生组织,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在其中执行董事徐静老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徐静老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在其中副总曹飞磊老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提案名字:有关改选杜敏老师为第四届职工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1、2为尤其决议草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决议股权总量的2/3之上表决通过;提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决议股权总量的1/2之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郑俊生、梁恒瑜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6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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