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股票简称:新奥股份公示序号:临2023-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权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受权,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企业整体独董对该提案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3-066)。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10控股股东与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字、持股数、占比状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前十大股东持仓如下:
(二)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如下: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12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定期传播有价值的商业资讯、评论和分析,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