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股票简称:诺德股份公示序号:临2023-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一号A座16层塞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会议由老总陈立志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参加;别的管理层出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同意控股孙公司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银团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涉及到以特别决议根据的议案,已经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杨静甜、郭子威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塞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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