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股票简称:华鑫股份序号:临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深圳华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办。公司在2023年12月5日根据电子邮件形式向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传出会议报告及会议文件。大会需到执行董事7人,实到执行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决议,已通过以下几点:
一、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个人行为,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健康发展趋势,企业修订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新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细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同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规避风险,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健康发展趋势,公司结合全新有关规定,修订了《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新监管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结合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应急预案有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鑫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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