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股票简称:福莱蒽特公示序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称和是不是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杭州市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为杭州福莱蒽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这次贷款担保不会有关联担保。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企业为福莱蒽特新能源与杭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下称“杭州联合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给予元1,100万余元贷款担保,本次贷款担保前公司对福莱蒽特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16,500万余元。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尤其风险防范:此次被担保对象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担保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和杭州联合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1127778100000001)。企业为子公司福莱蒽特新能源与杭州联合银行签署的信贷业务合同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担保最大债务限额为rmb1,100万余元,不会有质押担保的现象,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由杭州福莱蒽特建材有限公司(下称“福莱蒽特实业公司”)100%拥有,福莱蒽特实业公司由公司持股86%、袁强持仓14%。此次除提供担保外,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别的顶层少数股东不做担保。
此次贷款担保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货币:rmb
(二)此次担保事项履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子公司给予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早已公司在2023年5月15日举行的2022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相关信息,公示序号:2023-015、2023-032。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招标方(担保人):杭州市福莱蒽特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债务人):杭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一)担保额度:rmb1,100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招标方保证担保的融资期限:自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止。
(四)确保担保期: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实际融资担保业务的保障时限单独计算,为自实际股权融资协议约定借款人执行届满之时(若因法律法规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造成实际融资合同提早期满,则是提早到期还款日)起叁年。
(五)保证范围:
1、本担保合同担保主要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所有本钱(包含依据合同约定所产生的垫付)、贷款利息、复息、逾期利息、程序运行中迟延履行期间翻倍一部分债务利息、合同违约金、赔偿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和其他任何应付费用。
2、承包方依合同规定履行担保债权所得的合同款,有权根据应该选择不一样次序对以下各类开展偿还:
(1)付款承包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起诉、律师代理等所有费用;
(2)偿还债务人欠付乙方贷款利息(含复息);
(3)偿还债务人欠付乙方主债权、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等。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贷款担保系根据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日常运营必须,有益于其稳健发展及持续发展。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不会有影响到偿债能力指标的重要或有事项,不会有重大诉讼、诉讼事宜。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为公司发展国有独资及子公司,公司能够并对业务流程、会计、资产管理方面实施全面合理的风险控制。
福莱蒽特新能源技术顶层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担保,系因被担保人是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运营管理、会计方面具有管控权,担保风险处在企业可控范围内。
五、股东会建议
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子公司给予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额度。
独董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我们来说企业本次所提供担保额度都为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必须,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贷款担保个人行为风险较小,大家一致同意此项提案,并同意将此项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审核批准可对外担保金额达rmb8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40.28%;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具体对外开放担保额度金额为37,6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8.93%。
企业对子公司审核批准可以提供的贷款担保金额达rmb8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40.28%;企业对子公司已具体所提供的担保余额金额为37,6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18.93%。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做担保,且没有贷款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市福莱蒽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5566股票简称:福莱蒽特公示序号:2023-054
杭州市福莱蒽特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时长期满暨
减持股份结论公示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截止到此次减持计划公布之时,公司股东南京市灵原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南京市灵原”)拥有杭州市福莱蒽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7,999,083股,总股本的6.00%。
●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状况:公司在2023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30),自该减持股份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180日内,南京市灵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1,423,928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7%;自该减持股份方案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个交易日内之后的持续180日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数量不超过716,8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4%,总共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140,728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1%。在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股权数量,在任意持续90日内,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相关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产生发放收益、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总股本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项,南京市灵原也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开展适当调整。企业于近日收到南京市灵原《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11月28日,以上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长已期满,以上减持计划期内,南京市灵原总计减持股份数量达到415,800股,总股本的0.31%,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公布的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
(二)此次具体减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施高管增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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