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股票简称:新集能源公示序号:2023-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1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淮南民惠街企业办公园区1号院2层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采取现场及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大会的集结、举办、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在其中独董3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应邀出席4人;
3、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一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聘用2023年度审计报告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与中煤会计有限公司续期《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3、提案名字:有关《公司2023年度资本支出调整计划》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4、有关竞选执行董事的议案
5、有关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获得合理根据;
2、提案2为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我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董兴辉、韩金熹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的资格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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