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股票简称:国泰君安公示序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城市广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此次会议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提案决议真实有效。会议由董事会集结,企业董事长赵陵老先生上台演讲。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参加11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8人,参加8人;
3、企业副总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长助理朱勤女性列席会议;公司其他2位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决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提案名字:决议关于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提案1涉及到以特别决议根据的议案,此项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分所
侓师:冯双、郭一君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光大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30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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