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股票简称:信达地产公示序号:临2024-03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A座10层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老总石为民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大会真实有效。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1人,应邀出席4人,董事任力老先生、魏一先生、陈瑜老先生、梁志爱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独董霍文营老先生、卢安宁老先生、王扬女性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4人,参加3人,监事张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列席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郑奕女性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
侓师:郭昕侓师、仲路漫侓师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行政规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其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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