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股票简称:宝兰德公示序号:2024-057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持仓5%之上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北京市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公司股东赵艳兴老先生立即持有公司股份4,416,821股,总股本的比例是5.69%;以上股权均是无限售流通股且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权。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个人融资需求,赵艳兴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总计高管增持不得超过776,0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执行,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执行,并且在随意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高管增持价钱将根据高管增持实施时市场价格明确。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减持股份总数、高管增持市场价格开展适当调整。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状况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内,若企业股票产生股票停牌情况的,具体逐渐高管增持的时间也依据连续停牌相对应延期。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有其他分配□是√否
(二)持仓5%以上股东此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依据《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赵艳兴及易防城港的股权锁定承诺及减持意愿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有关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
(1)赵艳兴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复购自己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在前述锁住期满,自己做为外国投资者执行董事或高管人员,在任职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25%;若此前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在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所持有外国投资者股权总量的25%;在卸任后六个月内,不出让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自己持有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遇有除权除息事宜,以上股价作适当调整。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6个月内如外国投资者个股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价,拥有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遇有除权除息事宜,以上股价作适当调整。”
做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赵艳兴与此同时服务承诺:
“在不违反上述情况锁定期及限购服务承诺前提下,自己做为外国投资者核心技术人员,自持有先发前股权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之内,每一年出让的首发前股权不能超过上市时持有企业先发前股权总量的25%,高管增持占比能够累计应用”。
“若自己违反上述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不履行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若因不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取收益的,所获得的盈利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并将在获取收益的5日内将上述情况收益付给外国投资者指定账户;自不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减持;若因不履行承诺事项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其将向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易防城港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自公司股票发行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宝兰德复购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股权定位的服务承诺,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不履行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若因不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取收益的,所获得的盈利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并将在获取收益的5日内将上述情况收益付给外国投资者指定账户;自不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减持;若因不履行承诺事项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其将向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减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1)持仓5%以上股东赵艳兴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个人对持有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个股在锁住期满2年之内,存有高管增持的概率。若高管增持,在锁住期满第一年内及第二年内,自己高管增持的企业股票数各自不得超过上一年末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高管增持价钱在符合自己已做出的各种服务承诺前提下根据当时市场价格,且不能低于股价。自己若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将提前三个买卖日通告企业并予以公告,自己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自己高管增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自己高管增持采用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后不再具有控股股东(指大股东或持仓5%以上股东)身份,在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持续遵循本服务承诺有关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对持有宝兰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个股在锁住期满2年之内,存有高管增持的概率。若高管增持,在锁住期满第一年内及第二年内,本公司高管增持的企业股票数各自不得超过上一年末持有的宝兰德股票总数的25%和25%,高管增持价钱在符合本企业已做出的各种服务承诺前提下根据当时市场价格,且不能低于股价。本公司若高管增持企业股票,将提前三个买卖日通告企业并予以公告,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司高管增持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公司高管增持采用国有资产转让方法,高管增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资格的,在高管增持后6个月内持续遵循本服务承诺有关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
3、别的服务承诺
本合伙制企业将认真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新三板转板环节中所做出的各类公开承诺事项,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若本合伙制企业无法彻底高效地兑现承诺事宜里的各类责任义务(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洪涝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及及企业内部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以外),则本合伙制企业将采用以下方法给予管束:
(1)本合伙制企业将于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兑现承诺具体原因并向股东以及社会投资人致歉;
(2)如果因本合伙制企业未能履行以上承诺事项造成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合伙制企业可依法以自有资金(包含但是不限于本合伙制企业自外国投资者所获得的年底分红)赔偿外国投资者、股民因依靠该等服务承诺而遭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3)始行合伙制企业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形成的不良影响以前,本合伙制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权。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合伙制企业该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提供的,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上述情况收益付给企业指定账户。
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洪涝灾害及其它不可抗拒及及合伙制企业本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服务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本合伙制企业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积极采取变动、填补服务承诺等形式维护保养投资人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述人员/企业均认真履行了对应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反上述约定的个人行为。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实现盈利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条件以及有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己的融资需求所进行的高管增持,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以上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状况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及如何实施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高管增持数量和价钱有待观察。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性□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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