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股票简称:富春染织公示序号:2024-045
可转债编码:111005可转债通称:富春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芜湖市富春染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何培富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501,040股,总股本的45.74%。此次补充质押17,000,000股,补充质押不属于新增加融资行为。补充质押后,何培富老先生总计质押贷款公司股权总数(含此次)为67,048,88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97.88%。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何培富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璧颖女性、何壁宇女性、俞世奇老先生及其芜湖市富春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富春项目投资”)、芜湖市勤慧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勤慧项目投资”)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01,188,680股,总股本的67.57%,此次股权补充质押后,总计质押的公司股权值为67,048,880股,占拥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26%,总股本的44.77%。
一、上市公司股份补充质押
公司在2024年6月18日获知大股东、控股股东何培富老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补充质押,详情如下:
1.此次股权补充质押基本概况
企业:亿港元
2、拟质押股份不属于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注:以上中“占公司总股本占比”总计数据加总后勤部和相关数据统计数存有尾差状况,系数值计算时四舍五入导致。
二、发售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状况
1、大股东将来大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
大股东本次补充质押未获取资产,主要运用于为公司前期可转换债券做担保之补充质押,企业可转换债券履行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或主债权消灭之时(以予到者为标准),大股东具有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自有资金包含股票红利、长期投资等。
2、大股东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3、控投股东质押事宜不会对公司主营、持续盈利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结构等多个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会造成企业控制权发生变化。企业将密切关注质押贷款事项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芜湖市富春染织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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