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股票简称:远望谷公示序号:2024-02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8月26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
公司在2020年9月3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性)大会、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临时性)大会,于2020年9月14日举办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提案。
公司在2021年12月3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性)大会、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八次(临时性)大会,于2021年12月20日举办2021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二次修订稿)(更新后)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二次修订稿)(更新后)的议案》等提案。
2021年12月14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锁住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72)。
2022年12月14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锁住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4日公布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84)。
2023年12月14日,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锁住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0)。
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改草案)(下称《草案》)等有关规定,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将在2024年12月14日期满。现就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持仓状况
1、本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公司2019年2月15日至2020年8月19日阶段的回购股份以3,999.13万余元出让予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股权持有,总计10,123,753股,总股本的比例是1.36%。
2、2020年12月15日,企业开立的“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持有的回购股份已经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专用账户。
3、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企业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739,757,4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价税合计),分配股利总共13,315,633.2元。此次利益分派于2024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已经向股权激励计划派发现金红利rmb72,891.95元。
4、截至本公告日,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没有出现用以质押、质押贷款、贷款担保、清偿债务等情况;没有出现总计持有公司股票数超出企业总股本10%及任一持有者所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相对应的企业股票数超出企业总股本1%的情况;没有出现持有者以外的第三人对股权激励计划的个股和资源明确提出支配权认为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日,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全部开启,目前还持有公司股份4,049,553股,总股本的0.55%。
二、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停止
(一)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为48月,自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算。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锁住期满,在方案帐户财产均是流动资产时,本股权激励计划可提前结束。
3、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期满前2月,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2/3(没有)上面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可延长。
(二)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需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2/3(没有)上面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三)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停止
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满若未贷款展期则自主停止。
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全部出售,且本持股计划财产按照本持股计划要求结算、分派完成后的,本股权激励计划可提前结束。
三、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期满前后续分配
1、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期期满前,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将依据市场前景的现象再决定是否出售股票,并根据企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利益分派,兑付持有者因持股计划市场份额而具有的利益。
2、本股权激励计划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交易股票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期间不得交易企业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三十日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日内;
(3)自可能会对本公司股票及衍化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时或者进入决策制定之日到依规公布之时;
(4)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期内。
四、别的表明
企业将持续关注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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