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8股票简称:四川金顶公示序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建设一组166号企业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董事长梁斐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应邀出席4人,执行董事赵质斌先生,独董吴韬老先生、江文熙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1人,公司监事杜沅锜女性、张桂旋女性由于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3、董事长助理杨业老先生列席会议;副总魏飞老先生、马强老先生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企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3、提案名字:企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4、提案名字:企业2023年年报全篇和引言
5、提案名字:企业2023年本年度股东分红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应急预案
6、提案名字:有关公司对外担保说明的议案
7、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股权融资做担保的议案
8、提案名字: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别的提案为普通决议事宜,早已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5、提案6、提案7归属于危害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已经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侓师:许志远、舒明杰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律师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5月22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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