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股票简称:江瀚新材公示序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5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老总甘书官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列席会议;整体高管人员均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3、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提案名字:2023年年报
5、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提案名字:关于做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执行董事、高管人员薪资的议案
8、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资的议案
9、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10、提案名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表决通过。第10项提案以特别决议根据。第5、7、9项提案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孙维平、洪思雨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均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省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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