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股票简称:方大特钢公示序号:临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4月1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企业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青山湖区冶金工业大路47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居琪萍组织。交流会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15人,参加15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5人;
3、企业董事长助理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3、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提案名字: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提案名字:2023年年报及其摘要
6、提案名字:有关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7、提案名字:独董2023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8、提案名字:2023年度内控评价汇报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市)公司
侓师:张璐、谭冬梅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高效的资质,决议流程和结论真正、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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