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下列股票基金协作销售机构签订的敞开式证券基金销售协议,决定自2024年4月15日起,投资者可到下列市场销售机构办理如下所示股票基金的相关业务。实际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计划方案
二、重要提醒
1、投资人在之上市场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管理,实际费率计算、申请办理规则及程序流程以销售机构安排和规定为准。股票基金原利率,参照以上基金《基金合同》、升级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升级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我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本优惠促销只适用于我公司商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认购及定投基金基金申购费率。
3、费率优惠主题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全部,敬请投资者注意上述情况销售机构的相关公示。
三、资询方式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资询相关详细信息: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95587/4008-888-108
网站地址:www.csc108.com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68-6688
网站地址:www.pyamc.com
四、风险防范
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以及基金净值多少并不是预兆其未来业绩体现。销售机构依据法规对投资类型、风险承受度和基金风险级别进行区分,并给出适度性匹配建议。投资者投资我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升级)、产品信息概述(升级)等法律条文,全面认识基金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在了解市场状况、征求销售机构适度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已的风险承受度、投资周期和投资目的,理性判断销售市场,慎重作出决策。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请投资者严格执行合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责任。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定期传播有价值的商业资讯、评论和分析,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