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博彦科技股票号:002649序号:2024-004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博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6日公布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25),董事张胡先生、王丽娜女性及高管人员燕玉光老先生、吴笛老先生、李全有老先生、王威女性(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725亿港元,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到目前为止,以上减持计划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测算有关股权比例时,本公告所采用的总市值值为去除公司回购专户之后的股权总数。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根据相关规定,国内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对有关执行董事、公司高管无限售标准股和高管锁住股按比例分配作出调整。
注2:2023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5.126亿港元的回购注销办理手续,造成公司总股本及以上中部分公司高管持股数发生变动。
注3:如出现合计数与分项目数据信息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二、别的相关说明
(一)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以上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内,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其高管增持状况与之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此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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