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股票简称:内蒙新华公示序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十点在乌海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紧密结合方法举办。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8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8人,会议由秦建平老总组织,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出席了大会。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有关聘用副总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12月29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2)。
表决结果:允许票8票,否决票0票,反对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有关制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行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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