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大会共审议了十四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2. 议案7(关于现金分红方案)和议案14(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见证律师为章靖忠、周剑峰和傅肖宁。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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