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11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系列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在内部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相关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形成了最终意见。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示情况
2025年4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
随后,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3日,共计10天。在此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 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详细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工作职务等材料,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 拟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调查。
3. 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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